中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件
南港工业区综合委员会
南港综合党委转发《关于开展“践行文明条例,弘扬文明新风”主题宣讲的通知》
各基层党组织:
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更好地宣传贯彻《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,树立和弘扬文明新风,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,按照区委宣传部和经开区党委要求,拟于近期开展“践行文明条例,弘扬文明新风”主题宣讲活动,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宣讲时间
即日起至10月底。
二、宣讲形式
一是开展专题宣讲。各基层党组织,按照区委宣传部统一编发的宣讲提纲,并结合各基层党组织工作实际,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讲活动,让文明新风深入人心。
二是开展典型宣讲。各基层党组织要积极组织动员道德模范、文明家庭等典型代表,结合市民公约、家风家训等内容进行宣讲,使广大党员群众学有榜样、做有标准。
三、宣讲要求
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要将此次宣讲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,与贯彻落实《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相结合,与推动移风易俗、树立文明乡风活动相结合,充分发挥宣讲团作用,通过组织开展宣讲活动,引导党员自觉抵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,在全社会树立勤俭节约的文明之风。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总结宣讲活动开展情况,自即日起每天上午8:30点前,将宣讲活动开展情况反馈南港综合党委(反馈格式:截至XX月XX日,开展“践行文明条例,弘扬文明新风”主题宣讲X场次,受众XX人次)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践行文明条例弘扬文明新风(PPT课件)
南港综合党委
2020年9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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